《养老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标准》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准予立项 点击查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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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《养老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标准》起草单位、起草人的公告

来源: 养老管理师考试官网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6-04-25

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推动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《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及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《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适应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专业化人才发展的迫切需求,进一步规范养老管理服务,完善行业人才培育评价体系,培养一批具备老年医学、康复医学和营养学知识,掌握养老服务管理能力的复合型紧缺人才。

按照《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标准认证办公室评审,拟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老年医学重点实验室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、中国人民大学医院管理研究中心、北京医院国家老年医学中心、中国医学科学院老年医学研究院等单位参与的T/CAWAORG 009《养老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标准》正式立项。

根据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准起草单位、起草人,欢迎各省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、医院、高校、养老服务机构、健康管理中心,在医养结合领域有行业影响力、美誉度的企业、研究机构、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士的积极参与。具体如下:

一 、拟参与机构

国家卫生健康委老年医学重点实验室

国家卫生健康委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

中国人民大学医院管理研究中心

北京医院国家老年医学中心

中国医学科学院老年医学研究院

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协会

(展示部分)

二 、申请条件

1.从事医养结合工作的相关单位,包括但不限于卫生健康管理部门、医院、高校、养老服务机构、健康管理中心、企业、研究机构、社会团体等。

2.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、技术和人力支持。

3.申请单位或个人在医养结合领域具备一定影响力,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,并能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。

三、起草单位、起草人享有权利

1.参与标准制定,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,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(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)。

2.标准升级成行业标准、国家标准时,优先享有参与标准制定的权利。

3.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,并颁发证书及标准起草人证书。

4.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,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标准财政补贴。

四、起草单位、起草人承担义务

1.服从组织安排,能积极参与标准的启动、调研、征求意见、审查、报批等各项事宜,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2.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客观、科学。

五、申报流程

1.申请:扫码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,下载《申请表》;加盖公章后,请于2026 年 5 月 22 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:yanglaoshi@yanglaoshi.org.cn

标准起草扫码.jpg

2.筛选:初步筛选申请单位,电话进行二次沟通。

3.入选:筛选通过后,我单位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《养老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标准》起草邀请函。

六、其他

1.参与标准的所有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2.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10-5360 5360(工作日9:00-18:00

联系邮箱:yanglaoshi@yanglaoshi.org.cn

联系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楼1702